福州第十八中學學生手機管理規(guī)定 二維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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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表時間:2021-03-01 20:35 福十八中?!?021〕3號 簽發(fā):林進東 福州第十八中學學生手機使用管理規(guī)定 為保護學生視力,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,防止沉迷網(wǎng)絡和游戲,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(fā)展,根據(jù)《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》,我校進一步加強學生手機管理,特制定本規(guī)定。 一、總則 2.學生進校門必須將手機關機,出校門后開機,不允許學生手機進入課堂。 3.每個班級配備一個手機柜,上下午入校后,學生手機關機后主動將手機放入柜中,鑰匙由專人負責,放學后再開柜門,學生自行領取自己的手機。課間時間、體育課、體鍛課時間不允許開柜取手機。中午在校午餐、午休的學生,在12:30午休正式開始后,必須將手機放回手機柜。不允許午休時間在校使用手機。 4.學校不允許教師用手機布置作業(yè),不允許讓學生用手機完成作業(yè),以減少學生使用手機的概率。 二、細則與處分 1.班級、年段將不定期開展手機的檢查,對發(fā)現(xiàn)“未寫申請而攜帶手機”的學生,或沒有按要求上交手機,或私自攜帶第二部手機的,按不同情況視其情節(jié)予以紀律處分。第一次被發(fā)現(xiàn)責令學生寫出書面檢查,并通知家長領取手機,年段通報批評;第二次違反相關制度的,責令學生再次寫出書面檢查,告知家長事情經過,手機由班主任保管一周后通知家長領取,年段再次通報批評,同時取消該學生各類評先評優(yōu)資格;第三次違反相關制度的,手機由班主任上交至學校德育處,告知家長,由學校統(tǒng)一保管至學期末,學期末由家長領回手機,學校給予“警告處分”,扣該生德育評估分,取消該生各類評先評優(yōu)資格。 3.禁止在各類考試期間攜機進入考場,一旦發(fā)現(xiàn),考試作零分處理,并給予相應處分,同時扣該生及班級德育評估分,全校通報批評。 4.本規(guī)定所有扣分納入班級評估、班主任考核。 三、服務與保障 1.學校將創(chuàng)造條件設置公用電話以便學生與家長的聯(lián)系。 2.學生在校也可通過班主任、科任老師,與家長聯(lián)系。 3.年段長、班主任以及家長要加強對學生的引導和教育,讓學生認清利弊,切實解決思想癥結,明確學生在學校禁止使用手機的意義。同時,學校要做好與家長的溝通工作,以取得家長的認同和配合。 福州第十八中學 2021年2月 |